服务条款
第1条(目的)
本使用条款(以下称为“本条款”)适用于株式会社新闻和咖啡(以下称为“本公司”)运营的“CUPICK”(以下称为“本服务”)的用户(定义见第2条)。用户在同意本条款的基础上使用本服务。
本条款规定了使用本服务的条件。所有在本服务中注册的用户,均需遵守本条款,并根据年龄和使用环境等条件使用本服务。
用户同意本条款后,与本公司之间的本合同(定义见第2条)即成立。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各项定义的含义。
“本合同”:指本公司与用户之间以本条款为合同条件签订的使用本服务的合同。
“用户”:指所有在本服务中进行用户注册的人。
“本商品”:指用户通过本服务购买的电子照片集、书籍、照片、音乐、视频及其他出版物。
“用户信息”:指在本服务中注册的用户的ID和密码。
“通信设备”:指智能手机、平板终端和计算机设备。
第3条(本服务的内容)
用户通过使用本服务,可以持续在本服务上查看自己购买的本商品。
本商品仅限于在本服务上查看,不可下载到用户的通信设备或打印成纸质媒体。
第4条(用户注册)
欲成为本服务用户的人需在同意本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进行用户注册。
用户在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有义务立即进行注册信息的变更手续。
本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裁量拒绝用户注册。
用户不得将本服务上的账户供第三方使用、借用、转让、买卖或质押等。
用户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法随时取消注册。
第5条(使用条件)
仅限于购买了本商品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本服务。
用户只能在主页上记载的使用环境及使用条件下使用本服务。根据用户的使用环境,可能无法正常操作。
本服务中的内容有各自的有效查看期。超过有效期后将无法查看。部分内容无有效期。购买时请确认查看期限。
第6条(本商品的购买)
用户希望购买本商品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下订单,并以本公司发出的订单确认通知为准,即成立本商品的买卖合同。为提高本服务的便捷性,本公司可随时更改本商品的购买手续等的规格。
未成年人购买本商品时,需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第7条(费用支付)
用户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支付本商品的费用。
支付费用后即成立前条所述的买卖合同。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由用户负担。
第8条(本商品的退货)
订单完成后,不接受用户因自身原因的退货和换货。
第9条(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的管理)
用户需自费并自行负责准备接受本服务所需的设备、通信手段及交通手段等环境。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费用由用户负担。
用户对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的管理负有责任。因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管理不当、使用失误、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损害由用户承担责任,本公司在无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如果认为用户信息或通信设备可能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有指示时遵从指示。
第10条(本服务的提供条件)
本公司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更改、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服务的内容。
因更改、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服务内容而导致用户或第三方受损的,除非本公司负有责任,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知识产权等)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私人使用范围,复制、转载、公开传播、改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服务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和内容(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内容”)。
本公司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及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及这些权利的注册权(以下统称为“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本公司持有许可的许可方所有,用户不享有这些权利。用户不得以复制、分发、转载、转发、公开传播、改编、翻案或其他二次利用的方式使用本公司内容,无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
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引发问题的,用户应自费并自行解决问题,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本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不利影响、负担或损失。
第12条(禁止事项)
1. 本公司禁止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进行以下各项行为。
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侵害本公司、持有许可的许可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财产或人格权利的行为,或有可能侵害这些权利的行为
给本公司或第三方带来不利益或损害的行为,或有可能带来不利益或损害的行为
不当损害他人名誉、权利或信用的行为,或有可能损害的行为
违反法律或条例等的行为
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可能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序良俗的可能性的信息的行为
犯罪行为、犯罪相关行为或助长犯罪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非法访问本公司系统、篡改程序代码、故意虚假位置信息、利用通信设备的规格或应用程序作弊、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使用宏及自动操作功能或工具等。
规避或解除本服务中施加的复制保护等技术措施,及解除或更改著作权管理信息。
损害本服务信用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可能对青少年身心及其健全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使用他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冒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欺诈、滥用管制药物、非法买卖存款账户及手机等犯罪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涉及犯罪收益的行为、涉及恐怖资金提供的行为或有疑虑的行为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2. 本公司认为用户的行为属于第1项各号之一的,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限制使用本服务
通过解除本合同进行退会处理
本公司认为必要及合理的其他行为
第13条(解除)
1. 本公司如认为用户有以下各号之一的情况,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并使其退会。
注册信息中包含虚假信息
过去曾被本公司处理退会
用户继承人等通知用户死亡或本公司确认用户死亡的情况
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人、被辅助人或被协助人在未经监护人、成年监护人、辅助人或协助人等同意的情况下购买本商品
成年被监护人、被辅助人或被协助人在未经成年监护人、辅助人或协助人等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服务
不诚实回应本公司的要求
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情况
2. 除前项各号规定外,本公司可在事前30天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并使其退会。用户希望退会的,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退会手续在当月底解除本合同并退会。
3. 依据第1项及第2项措施退会的用户,在退会时丧失期限利益,立即履行对本公司的所有债务。
第14条(非保证及免责)
本公司对本服务及本商品的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可靠性、合法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而导致用户遭受的损害(包括因移动设备丢失导致的ID及密码信息泄露等),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损害,除非本公司负有责任,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因未变更注册信息而遭受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应在法律范围内使用本服务。因使用本服务而违反日本或外国法律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不出现中断、中止或其他障碍。因维护等原因,本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停止或更改本服务内容,即使因此用户或第三方遭受损害,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意外非法访问等行为导致用户信息被盗的,即使用户因此遭受损
害,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损害赔偿责任)
1. 用户因违反本条款或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行为对本公司造成损害的,需赔偿本公司遭受的损害(包括利益损失及律师费)。
2. 除下项规定外,不论本条款其他规定如何,本公司因本公司责任对用户造成损害的,仅在以下各号规定的范围内赔偿损害。
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全额赔偿
因本公司轻微过失的情况:在实际直接发生的通常损害(不包括特别损害、利益损失、间接损害及律师费)范围内,且上限为1万日元。
第16条(保密)
1. 用户不得将本服务提供过程中从本公司获得的机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服务利用目的以外的用途。机密信息指不论文书、电磁数据、口头等形式,不论是否标记秘密或明确秘密范围,涉及本服务的本公司技术、营业或经营信息。
2. 以下各号的信息不属于机密信息。
收到披露时已拥有的信息
收到披露时已公开的信息或其后因非自身责任的事由而公开的信息
收到披露后合法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不依赖披露的机密信息独自开发或创作的信息
第17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
1. 用户表明自己目前不是暴力团、暴力团员、从不再是暴力团员起未满5年的人、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关系企业、总会屋等、社会运动标榜流氓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其他类似者(以下称为“暴力团员等”),并保证将来也不会成为以下各号之一。
与暴力团员等有被认为其控制经营的关系
与暴力团员等有被认为实质性参与经营的关系
为自身、自公司或第三方的非法利益或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利用暴力团员等的关系
向暴力团员等提供资金或方便等的关系
董事或实质性参与经营的人与暴力团员等有社会上应受谴责的关系
2. 用户保证不自己或利用第三方进行以下各号之一的行为。
暴力的要求行为
超过法律责任的不当要求行为
交易中恐吓言行或使用暴力行为
散布谣言、使用欺诈手段或威胁手段损害对方信用或妨碍对方业务行为
其他类似前各号的行为
3. 本公司若发现用户属于暴力团员等或第1项各号之一,或进行第2项各号之一的行为,或就第1项规定的表明及保证进行虚假申报的,无论是否有本公司责任,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4. 本公司因前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即使因此用户遭受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予以确认并同意。
第18条(联系·通知)
本服务的通知,通过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应用程序推送通知或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法通知用户。即使用户未能接收推送通知,也视为通常应到达时到达。
本服务的查询及其他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联系或通知,及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联系或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通知自本公司发出时生效。
第19条(地位的转让等)
用户及本公司未经对方书面事前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或根据本条款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移转、设定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但是,股票转让或业务转让、合并、公司分立及其他组织重组不在此限。
第20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处理,依据本公司规定的《隐私政策》进行。
第21条(可分割性)
即使本条款的某一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非法,该无效或非法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影响本条款其他条款的解释及适用,其合法性及有效性不受损害,也不会因此无效。
第22条(本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成立时起至用户退会时止。第11条(知识产权等)、第13条(解除)第3项、第14条(非保证及免责)至第16条(保密)、第17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第3项及第4项、第19条(地位的转让等)、第21条(可分割性)至第26条(其他)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23条(本条款的变更)
1. 本公司在以下各号之一的情况下,可根据《民法》第548条之4规定随时变更本条款。变更后的本合同适用变更后的本条款。
- 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的普遍利益时。
- 本条款的变更不违背合同目的,且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合理性及相关情况,变更合理时。
2. 本公司变更本条款时,应确定变更后本条款的生效时间,并在生效时间前2周通知用户,通过本服务显示或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告知用户。
3. 尽管有前两项规定,若用户在通知后使用本服务或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解约手续,视为用户同意本条款的变更。
第24条(准据法)
本条款的准据法为日本国法律。
第25条(合意管辖)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诉讼,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26条(其他)
用户对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应遵从本公司另行规定的细则等。细则等自本公司规定的地点发布时生效。
细则等与本条款内容相矛盾或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
附则
2024年2月7日:制定·施行
本使用条款(以下称为“本条款”)适用于株式会社新闻和咖啡(以下称为“本公司”)运营的“CUPICK”(以下称为“本服务”)的用户(定义见第2条)。用户在同意本条款的基础上使用本服务。
本条款规定了使用本服务的条件。所有在本服务中注册的用户,均需遵守本条款,并根据年龄和使用环境等条件使用本服务。
用户同意本条款后,与本公司之间的本合同(定义见第2条)即成立。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各项定义的含义。
“本合同”:指本公司与用户之间以本条款为合同条件签订的使用本服务的合同。
“用户”:指所有在本服务中进行用户注册的人。
“本商品”:指用户通过本服务购买的电子照片集、书籍、照片、音乐、视频及其他出版物。
“用户信息”:指在本服务中注册的用户的ID和密码。
“通信设备”:指智能手机、平板终端和计算机设备。
第3条(本服务的内容)
用户通过使用本服务,可以持续在本服务上查看自己购买的本商品。
本商品仅限于在本服务上查看,不可下载到用户的通信设备或打印成纸质媒体。
第4条(用户注册)
欲成为本服务用户的人需在同意本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进行用户注册。
用户在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有义务立即进行注册信息的变更手续。
本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裁量拒绝用户注册。
用户不得将本服务上的账户供第三方使用、借用、转让、买卖或质押等。
用户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法随时取消注册。
第5条(使用条件)
仅限于购买了本商品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本服务。
用户只能在主页上记载的使用环境及使用条件下使用本服务。根据用户的使用环境,可能无法正常操作。
本服务中的内容有各自的有效查看期。超过有效期后将无法查看。部分内容无有效期。购买时请确认查看期限。
第6条(本商品的购买)
用户希望购买本商品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下订单,并以本公司发出的订单确认通知为准,即成立本商品的买卖合同。为提高本服务的便捷性,本公司可随时更改本商品的购买手续等的规格。
未成年人购买本商品时,需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第7条(费用支付)
用户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支付本商品的费用。
支付费用后即成立前条所述的买卖合同。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由用户负担。
第8条(本商品的退货)
订单完成后,不接受用户因自身原因的退货和换货。
第9条(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的管理)
用户需自费并自行负责准备接受本服务所需的设备、通信手段及交通手段等环境。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费用由用户负担。
用户对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的管理负有责任。因用户信息及通信设备管理不当、使用失误、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损害由用户承担责任,本公司在无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如果认为用户信息或通信设备可能被第三方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有指示时遵从指示。
第10条(本服务的提供条件)
本公司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更改、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服务的内容。
因更改、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服务内容而导致用户或第三方受损的,除非本公司负有责任,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知识产权等)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私人使用范围,复制、转载、公开传播、改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服务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和内容(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内容”)。
本公司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及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及这些权利的注册权(以下统称为“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本公司持有许可的许可方所有,用户不享有这些权利。用户不得以复制、分发、转载、转发、公开传播、改编、翻案或其他二次利用的方式使用本公司内容,无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
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引发问题的,用户应自费并自行解决问题,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本公司不因此受到任何不利影响、负担或损失。
第12条(禁止事项)
1. 本公司禁止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进行以下各项行为。
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侵害本公司、持有许可的许可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财产或人格权利的行为,或有可能侵害这些权利的行为
给本公司或第三方带来不利益或损害的行为,或有可能带来不利益或损害的行为
不当损害他人名誉、权利或信用的行为,或有可能损害的行为
违反法律或条例等的行为
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可能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序良俗的可能性的信息的行为
犯罪行为、犯罪相关行为或助长犯罪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非法访问本公司系统、篡改程序代码、故意虚假位置信息、利用通信设备的规格或应用程序作弊、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使用宏及自动操作功能或工具等。
规避或解除本服务中施加的复制保护等技术措施,及解除或更改著作权管理信息。
损害本服务信用的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可能对青少年身心及其健全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使用他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冒充第三方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欺诈、滥用管制药物、非法买卖存款账户及手机等犯罪行为,或有可能的行为
涉及犯罪收益的行为、涉及恐怖资金提供的行为或有疑虑的行为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2. 本公司认为用户的行为属于第1项各号之一的,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限制使用本服务
通过解除本合同进行退会处理
本公司认为必要及合理的其他行为
第13条(解除)
1. 本公司如认为用户有以下各号之一的情况,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并使其退会。
注册信息中包含虚假信息
过去曾被本公司处理退会
用户继承人等通知用户死亡或本公司确认用户死亡的情况
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人、被辅助人或被协助人在未经监护人、成年监护人、辅助人或协助人等同意的情况下购买本商品
成年被监护人、被辅助人或被协助人在未经成年监护人、辅助人或协助人等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服务
不诚实回应本公司的要求
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情况
2. 除前项各号规定外,本公司可在事前30天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并使其退会。用户希望退会的,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退会手续在当月底解除本合同并退会。
3. 依据第1项及第2项措施退会的用户,在退会时丧失期限利益,立即履行对本公司的所有债务。
第14条(非保证及免责)
本公司对本服务及本商品的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可靠性、合法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而导致用户遭受的损害(包括因移动设备丢失导致的ID及密码信息泄露等),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损害,除非本公司负有责任,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因未变更注册信息而遭受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应在法律范围内使用本服务。因使用本服务而违反日本或外国法律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不出现中断、中止或其他障碍。因维护等原因,本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停止或更改本服务内容,即使因此用户或第三方遭受损害,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意外非法访问等行为导致用户信息被盗的,即使用户因此遭受损
害,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损害赔偿责任)
1. 用户因违反本条款或与使用本服务相关的行为对本公司造成损害的,需赔偿本公司遭受的损害(包括利益损失及律师费)。
2. 除下项规定外,不论本条款其他规定如何,本公司因本公司责任对用户造成损害的,仅在以下各号规定的范围内赔偿损害。
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全额赔偿
因本公司轻微过失的情况:在实际直接发生的通常损害(不包括特别损害、利益损失、间接损害及律师费)范围内,且上限为1万日元。
第16条(保密)
1. 用户不得将本服务提供过程中从本公司获得的机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服务利用目的以外的用途。机密信息指不论文书、电磁数据、口头等形式,不论是否标记秘密或明确秘密范围,涉及本服务的本公司技术、营业或经营信息。
2. 以下各号的信息不属于机密信息。
收到披露时已拥有的信息
收到披露时已公开的信息或其后因非自身责任的事由而公开的信息
收到披露后合法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不依赖披露的机密信息独自开发或创作的信息
第17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
1. 用户表明自己目前不是暴力团、暴力团员、从不再是暴力团员起未满5年的人、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关系企业、总会屋等、社会运动标榜流氓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其他类似者(以下称为“暴力团员等”),并保证将来也不会成为以下各号之一。
与暴力团员等有被认为其控制经营的关系
与暴力团员等有被认为实质性参与经营的关系
为自身、自公司或第三方的非法利益或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利用暴力团员等的关系
向暴力团员等提供资金或方便等的关系
董事或实质性参与经营的人与暴力团员等有社会上应受谴责的关系
2. 用户保证不自己或利用第三方进行以下各号之一的行为。
暴力的要求行为
超过法律责任的不当要求行为
交易中恐吓言行或使用暴力行为
散布谣言、使用欺诈手段或威胁手段损害对方信用或妨碍对方业务行为
其他类似前各号的行为
3. 本公司若发现用户属于暴力团员等或第1项各号之一,或进行第2项各号之一的行为,或就第1项规定的表明及保证进行虚假申报的,无论是否有本公司责任,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4. 本公司因前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即使因此用户遭受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予以确认并同意。
第18条(联系·通知)
本服务的通知,通过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应用程序推送通知或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法通知用户。即使用户未能接收推送通知,也视为通常应到达时到达。
本服务的查询及其他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联系或通知,及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联系或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通知自本公司发出时生效。
第19条(地位的转让等)
用户及本公司未经对方书面事前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或根据本条款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移转、设定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但是,股票转让或业务转让、合并、公司分立及其他组织重组不在此限。
第20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处理,依据本公司规定的《隐私政策》进行。
第21条(可分割性)
即使本条款的某一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非法,该无效或非法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影响本条款其他条款的解释及适用,其合法性及有效性不受损害,也不会因此无效。
第22条(本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成立时起至用户退会时止。第11条(知识产权等)、第13条(解除)第3项、第14条(非保证及免责)至第16条(保密)、第17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第3项及第4项、第19条(地位的转让等)、第21条(可分割性)至第26条(其他)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23条(本条款的变更)
1. 本公司在以下各号之一的情况下,可根据《民法》第548条之4规定随时变更本条款。变更后的本合同适用变更后的本条款。
- 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的普遍利益时。
- 本条款的变更不违背合同目的,且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合理性及相关情况,变更合理时。
2. 本公司变更本条款时,应确定变更后本条款的生效时间,并在生效时间前2周通知用户,通过本服务显示或其他本公司规定的方法告知用户。
3. 尽管有前两项规定,若用户在通知后使用本服务或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解约手续,视为用户同意本条款的变更。
第24条(准据法)
本条款的准据法为日本国法律。
第25条(合意管辖)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诉讼,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26条(其他)
用户对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应遵从本公司另行规定的细则等。细则等自本公司规定的地点发布时生效。
细则等与本条款内容相矛盾或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
附则
2024年2月7日:制定·施行